2008年9月25日 星期四

大骨和肉排 【小說】

大骨拖著懶散的腳步走過大街,街邊的小販看到他,都會主動微笑點頭,玩耍的小孩子們看到他都會開心的圍過來,向他招呼示好,平常不務正業的小混混們,看到大骨都會趕忙從他視線中消失,唯恐讓大骨聞到自己身上是否有作姦犯科的味道...可是大骨只是條狗,還是頭流浪混血野狗,儘管身骨健壯、但體態毫無一絲優雅可言。

對小鎮的人來說,大骨不是狗,牠跟其他只會在街頭互咬徵地盤搶交配機會的野狗完全不是同一個等級。

有著紅酒糟鼻的老莫會告訴所有人,三年前他在下雪的夜晚醉倒街頭,如果不是大骨撐開喉嚨通知街坊,他早沒命了。

十五歲的康南會先梳理一下他帥氣的劉海,然後跟守在餐廳門口的粉絲拋個媚眼,然後告訴所有人,五年前大骨是怎樣在第一時間內跳入河中,救回了腳抽筋的自己。為了答謝救回獨子的性命,康南的父母總是將廚房最上等的大骨留給恩人...大骨的名字就是這樣來的。

其他還有背扭傷阿雲婆婆,因為沒錢吸毒而偷錢包、被逮到後正在服社會勞動的南西,買到假貨的藥材商史東先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對小鎮的居民來說,雙眼有神、渾身髒兮兮、從不跟人類親近或諂媚的大骨,並不是一條狗,而是上天賜給這個小鎮的禮物。



肉排,拖著狼狽失落的步伐走進廣場,所有人看到他都不禁嫌惡的轉過頭、調步離去。

雖然遭遇不同,但肉排也是條狗,而且跟大骨是兄弟,差別在於體型,或者說播種的狗不同,就因為這個差異,肉排被人買走、從此天天大魚大肉,而大骨就被丟到街上自生自滅。

買下肉排的人,是個有錢的大地主,老愛用鬥狗來炫燿自己的身分和財力,而肉排是他近幾年來最自豪的投資。「下等狗市中用五個銅錢買回來賤種,瞧牠幫老子贏了多少場比賽!」

但是肉排畢竟只是條血統不太純的鬥犬,總有一天會出現比牠更優秀的鬥犬,更優雅的體型、更持久的體力、更靈活的彈性、更有力的下顎......就好像三天前碰到的對手一樣。

而這個大地主從不給失敗者第二次機會,包含只花了他五枚銅錢的肉排。



平常,大地主總愛帶肉排逛街,因為肉排見人就叫,而且聲量充沛、還兼帶凶惡的狀勢要衝出去咬人。肉排發現只要每次出去逛街,叫的用大聲、撕牙裂嘴的姿態愈兇猛,那天分到的肉排就愈大塊,所以牠的名字就叫肉排。

可是今天走在街上,如果牠敢對任何人齜牙列嘴,保證馬上有人用石頭招待牠。走到平常大地主都會光顧的街邊茶舖,勤快的服務生總是會拿碗奶油肉膏招待牠,可是今天卻被賞了一盆水。

走著走著...肉排又累又餓,渾身的傷口讓牠痛苦不堪。就在這時候,牠看到路邊的野狗們,圍著一碗剛放到地上的剩菜猛流口水。

肉排的本性立刻指點牠該如何行動......搶!牠箭步衝上前,張口往最近的狗咬下。



一股悽厲的慘叫聲,大老遠外的市集就可以清楚聽見。大骨雖然不跟其他野狗混在一起,可是聽到這種聲因,直覺就告訴牠該如何行動,──大骨立刻催動自己的四條腿,盡快趕到發出慘叫聲的地方。

在大骨趕到前,原先的慘叫聲早就停止,改成另一股哀嚎般的求饒、還有野狗群的憤怒的吠叫,──野狗群怎麼可能任由肉排這個外來者破壞規矩、又隨意欺負自己的夥伴,當然是群體圍上,肉排怎麼對待自己的夥伴,他們也用同樣的方式對待肉排。

等到大骨趕到時,情勢已經完全逆轉,原本囂張神氣闖入的肉排,現在只有被野狗們壓倒在地上的份。

這裡畢竟不是鬥狗場,不講一對一,為了求生而發的鬥志和野性,也不是受到幾塊肉排和習於主人鞭斥的鬥狗能理解與應付的。

看到眼前的場面,大骨的血性本能再次指引牠該如何行動,牠露出平常少見的表情,列起嘴唇露出牙齒,喉嚨發出低沉的咕嚕聲,然後緩緩的走向壓制著肉排的野狗們。

牠的立場已經很清楚的表達出來了,野狗群們不敢忽視牠的意見,所以紛紛退開。

看著肉排身上受的傷,大骨不能理解自己為何會有如此深痛欲覺的悲傷,因為倒在自己眼前的,明明只是一隻自己平常最痛恨的「有錢人養的狗」,看著牠平常在街頭的惡霸姿態,大骨向來只有鄙視和憎恨,可是此刻......

沒幾分鐘,肉排斷氣了,大骨舔拭牠的傷口、牠的耳朵、牠的嘴唇、牠的鼻子......希望能夠藉由這麼做來喚醒肉排,但儘管是條狗,大骨也懂生死有命的道理。

就讓牠去吧,誰叫牠成了一條有錢人的狗。大骨這樣告訴自己。





【我知道啦!大家一定會想:「當有錢人的狗絕對比當野狗幸福,這個故事只是作者個人的偏見和執念。」】

【華爾街的精英們......去死吧!有本事就別去申請失業救濟。】

3 則留言:

JW 提到...

我喜歡這種寓言故事,而且還寫的挺引人入勝的,介紹大骨的那幾段雖然短,但是卻能讓我描繪出大骨的形象。讚喔

婊爆俠 提到...

有那麼好嗎?

婊爆俠 提到...

其實 你喜歡就好 能享受這個故事就好

多餘的讚美就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