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7日 星期六

小說英雄 十二

【上一篇】

「勒~~拜請、拜請啦,拜請東海岸、西海岸,」小碧一下車就開始撐開喉嚨唱起『到退嚕』,而且唱得是荒腔走板、五音不全,連『哈拉瑪麗』中的卡麥蓉狄亞都要敗倒;梟狼注意到我怪異的表情,只是完全解讀錯誤,竟然鼓勵我;「會唱就陪她一起唱。」

誰敢啊!我在心中這樣回答。

「有孝的媳婦是三頓燒,不孝的媳婦是過路搖啊~~我勒過路搖~~搖你就搖過橋!歐~~」看到小碧已經渾然忘我,開始扭起屁股,我想她應該不喜歡有人分享她的樂趣。

「幹!瘋婆子!換首歌啦!」不知道是馬路旁的哪棟房子,忽然有人從二樓對著馬路大吼,「每天按時唱這首歌!煩不煩啊!」





小碧在市區最隱密、破舊的巷弄角落中經營一家酒吧,據她說是某次在市區跟「條杯杯」玩「躲貓貓」時,(她已經不記得自己幹了什麼事,)無意間相中了一間位在二樓的角店,簡單裝潢一下後,雇了兩位會調酒兼作簡餐的小姐,還有兩位服務生兼秩序維護,再弄幾張材質粗糙的木質桌椅,這樣就是一間「有模有樣」的酒吧了。

綜合梟狼的介紹,我知道小碧並沒有具備什麼裝潢陳設的理念,而且對宣傳廣告一點概念也沒有,更不是很積極熱衷於提升服務的品質、或是在餐點飲料中創造個人特色,「只要付得起房租、發得了薪水,何必指望靠這家店賺大錢?如果要賺大錢,不如組團去幹搶劫跟綁架。」而且有閱讀小說和順手牽羊的習慣。

簡單來說,小碧的酒吧實在缺乏能夠提振我精神、讓我產生期待的要素,倒是她取的店名讓我眉頭為之一振。

『Godness of f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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