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卡麥隆所構築的衲美星,基本上就是用來欺騙懂不多、對經典的認識也不多、但是又很容易聽信媒體吹捧的觀眾。(這篇是婊文,請別計較我這句話太武斷、太不客觀。如果不武斷、又客觀,就不叫婊文了!)
含羞草,藉由伸展、萎縮的動作,可能可以少量的趕走如昆蟲之類的攝食者。即使是植物,也是很盡力的避免「被吃」這件事情發生,體內帶有毒素、果實帶有毒素......是司空見慣的事,並不特別發生在某些物種上;真要「被吃」,吃的人往往也要付出高昂的門票,例如果實很難消化、可以幫忙傳播種子,或是吃一口立刻斃命、就地倒下變成超高濃度氮肥。
植物並不是基於「啊!動物需要食物,就讓我們當他們的食物吧!」這樣的想法而產生的。
可是在衲美星上,植物的造型功能卻是拼所有可能去違反這個最基本的生物特性。看到夜間走在森林裡,腳下踩的地衣竟然會發光?......搞什麼?現在植物不但可以當食物,還可以當天然的探照燈?──植物的能源何在?先不考慮腐生異營的可能性,這就表示這些發光地衣的能量來源是吸收光線行光合作用;是直接吸收光合作用、變成能量儲存?還是藉由光合作用產生另一種可以吸收陽光的物質,來進一步儲存日光、夜間反發光?現實地球上就有類似安康魚這樣的生物採取這種策略,但安康魚是動物,發光捕食的投資報酬率很高,在電影中的發光地衣首先要被其他更高大的植物遮蔽住陽光,所以光合作用效率必然低,其次在夜間發光無異是告訴其他生物來吞食自己、踐踏自己......這種生物生存演化策略是怎麼定型的?完全違反邏輯!(這個邏輯應該不是地球特有的。)
如果要採用腐營性,先不考慮其實腐營性的效率並不好,所以地球上腐營性的植物大多矮小、根發達、生長期長,萬一假設這種地衣就是有超級消化酵素,則這種地衣寄生的植物也很快就會死亡,或是一家烤肉萬家香、各種腐營性植物會聚集在上面,導致這顆被寄生植物的結構會很脆弱、很快瓦解......在上頭跑跑跳跳等於是玩命。(因為衲美人身體結構很堅固,所以不怕摔?)
一個以「互利」為基礎的生物圈,是不可能發展出多樣性的,各物種之間只有不擇手段自利,才是生物圈五花八門的法則。
這是很基礎的生物演化哲學,其背後是靠著很多邏輯演算、因果法則背書的。
用最簡單的方法解釋,「互利」,或「利它」式的生物演化生存思維,代表著食物鏈中必然存在著一種超強勢的物種,(該物種不僅僅只是位於最上層,還有一種其他物種根本不能抗拒的優勢,已經到了一種可以稱為「統治權力」的等級,)最後可以將其他所有物種當成自己的食物;該物種若是過度發達,則生物圈中所有食物鏈等級在它們之下的物種必然只有滅絕一途,──就因果上來說,這會變成「物種存在的目的是要孕育毀滅自己的物種」,既然物種存在的目的是要自取滅亡,放棄生存的動力不是更為直接?
所以「互利」、「利它」式的生物演化思維,最後只會讓整個生物圈全部崩潰毀滅,動物圈有動物圈的毀滅者,植物界也有植物界的毀滅者,因為所有的生物在演化思維上都只顧著「利它」或「互利」,根本不會有物種顧及到自己的生存適應性問題。順應這個事實而發展出來的科幻片,最經典的例子就是【星際傳奇】。
但以上是靜態的生物圈變化,若是把觀點轉換為動態式的呢?......最終極的毀滅物種並沒有能力毀滅所有等級低於它們的物種,只是讓它們的數目減到最低......地球目前的生態環境就表明了:生物除了抵抗外界物種的競爭外,自身的繁殖演化也是物種能否延續的條件之一。若是數目低於了一定數字,則這個物種的數量只會「自然性」的持續減少,到最後滅亡;即使有少數物種可以僥倖逃過這個事實,不斷的在毀滅者的攝食名單中除名、入榜、再除名、再入榜......這景象跟阿凡達中所描繪的衲美星不是完全相反嗎?生物數目稀少、種類單調......
但事實上,衲美星的生物是不搞「互利」、「利它」的,因為其他的略食動物會攻擊衲美人,不管是出於「保護幼體 」,或是想要把衲美人當作食物。如果動物們不來這套,為何植物會?
由以上論點來推斷:地衣會發光?這種生物存在的可能性基本上不存在討論空間。
就算真的會,衲美人在演化過程中不但成為了終極生物,還發展出如何不去造成上述所說的毀滅性結果的生存文化與思維......
詹姆斯卡麥隆也無法解釋其發生過程。事實上合理的推論,納美人的型塑只是西方文明對基督教信仰中,對於伊甸園中尚未吃下知識善惡樹果實的亞當和夏娃的一種膚淺嚮往,而為了體現、滿足這種嚮往,所進行的臨摹罷了!
敢作出如此推論,是因為詹姆斯卡麥隆不只在生物學的哲學層面很貧乏,具體的實用、應用層面也很失敗!
就拿衲美星的生物都有六隻腳來說吧!
「這是因為衲美星的重力較大......」如果恐龍也沒有因此產生六隻腳,甚至還挺起尾巴走路,則用比較多的腳來支撐重量是完全說不過去的。
昆蟲會有六隻腳,是種演化不完全的巧合,──曾經有一度,地球上的昆蟲普遍有八支腳,而且昆蟲在從水下進入陸地的過程中,並沒有太多如兩棲類、爬蟲類的過渡物種,它們就是直接由多足的甲殼/軟體動物直接發展為硬殼的節肢動物後,就登入陸地。
況且六隻腳不但沒必要,還很不合理!根本上違反生物結構的法則!
除非是沒有骨骼的生物,否則肢體的骨骼要依附、連結在軀幹上,軀幹就區要類似鎖骨、肩夾骨、和骨盆與呎骨的構造。就連仰賴外骨骼的昆蟲也可以看見類似的法則。
可是軀幹的「外圍」(肌肉、皮膚、體腔)必須要有彈性,因為要彎曲伸展、要呼吸收縮與擴張、要進食腸胃蠕動......重要的是軀幹會擴張跟收縮!而讓肢體附著的骨骼會限制軀幹的擴張與收縮。
呼吸的時候,身體擴張幅度最大的部位反而不在胸腔,而是肚臍以上到乳頭以下的部分,究是這個原因,但偏偏在衲美星上,那個部位卻是第三對肢體和身體連結的部位。
如果用地球上的生物作比喻,......就直接以「人」來說......要長出第二對手臂或腿,而且長在電影中衲美星生物普遍採用的位置,則......我們的背到腰(腎)的部位就需要再長出一組肩夾骨,乳頭下會再長出一對鎖骨。
而且呼吸的時候身體是不可以伸縮膨動的......
(掩耳盜鈴、多此一舉的是:電影中可以看見衲美星上的生物採行了類似鰓蓋、而不是「鼻孔+氣管」式的呼吸系統。
魚會被限制在水中生活,除了鰓需要水以外,另一個問題是「肺內的壓力並不等於體外空氣壓力」,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把肺「包」在肋骨和橫隔肌內,則肺不是像顆氣球一樣瞬間膨大、甚至超越自己本身的彈性限度,就是被壓的扁扁的、根本無法進行換氣動作。
這部分的論點比較薄弱,所以我用補充的方式列入。
反正也沒有證據表示衲美星的生物會採行這種呼吸設計,是因為考慮到了第三對肢體會限制呼吸。可能又只是詹姆斯卡麥隆想要展現「這是異星球」而增加、採用的設計。)
所以,整體來看。
阿凡達的科幻設計,在哲學面來說其實很迷信、很反智,在實用面來說就是完全不負責任式的的空想,根本沒有任何深入、可驗證性的思維,其難度不過就是素描公力很高、家中又湊巧有一套平民用生物百科的小學生水準罷了!
如果這樣的表現值得媒體讚賞、值得觀眾佩服......
全世界的科幻/奇幻創作者都會想要上吊!.......不!他們應該要上吊!......努力、天份、再努力、嘔心瀝血的努力.......這些都比不上靠著消費過去的名氣當便車搭、還有灑大錢給媒體造勢來的實用。
如果是這樣......全世界都應該明文禁止人創作奇幻或科幻,因為浪費資源、因為不夠資格,想看科幻與奇幻,只要看好萊塢製作費在兩億美金以上的製作就好。
含羞草,藉由伸展、萎縮的動作,可能可以少量的趕走如昆蟲之類的攝食者。即使是植物,也是很盡力的避免「被吃」這件事情發生,體內帶有毒素、果實帶有毒素......是司空見慣的事,並不特別發生在某些物種上;真要「被吃」,吃的人往往也要付出高昂的門票,例如果實很難消化、可以幫忙傳播種子,或是吃一口立刻斃命、就地倒下變成超高濃度氮肥。
植物並不是基於「啊!動物需要食物,就讓我們當他們的食物吧!」這樣的想法而產生的。
可是在衲美星上,植物的造型功能卻是拼所有可能去違反這個最基本的生物特性。看到夜間走在森林裡,腳下踩的地衣竟然會發光?......搞什麼?現在植物不但可以當食物,還可以當天然的探照燈?──植物的能源何在?先不考慮腐生異營的可能性,這就表示這些發光地衣的能量來源是吸收光線行光合作用;是直接吸收光合作用、變成能量儲存?還是藉由光合作用產生另一種可以吸收陽光的物質,來進一步儲存日光、夜間反發光?現實地球上就有類似安康魚這樣的生物採取這種策略,但安康魚是動物,發光捕食的投資報酬率很高,在電影中的發光地衣首先要被其他更高大的植物遮蔽住陽光,所以光合作用效率必然低,其次在夜間發光無異是告訴其他生物來吞食自己、踐踏自己......這種生物生存演化策略是怎麼定型的?完全違反邏輯!(這個邏輯應該不是地球特有的。)
如果要採用腐營性,先不考慮其實腐營性的效率並不好,所以地球上腐營性的植物大多矮小、根發達、生長期長,萬一假設這種地衣就是有超級消化酵素,則這種地衣寄生的植物也很快就會死亡,或是一家烤肉萬家香、各種腐營性植物會聚集在上面,導致這顆被寄生植物的結構會很脆弱、很快瓦解......在上頭跑跑跳跳等於是玩命。(因為衲美人身體結構很堅固,所以不怕摔?)
一個以「互利」為基礎的生物圈,是不可能發展出多樣性的,各物種之間只有不擇手段自利,才是生物圈五花八門的法則。
這是很基礎的生物演化哲學,其背後是靠著很多邏輯演算、因果法則背書的。
用最簡單的方法解釋,「互利」,或「利它」式的生物演化生存思維,代表著食物鏈中必然存在著一種超強勢的物種,(該物種不僅僅只是位於最上層,還有一種其他物種根本不能抗拒的優勢,已經到了一種可以稱為「統治權力」的等級,)最後可以將其他所有物種當成自己的食物;該物種若是過度發達,則生物圈中所有食物鏈等級在它們之下的物種必然只有滅絕一途,──就因果上來說,這會變成「物種存在的目的是要孕育毀滅自己的物種」,既然物種存在的目的是要自取滅亡,放棄生存的動力不是更為直接?
所以「互利」、「利它」式的生物演化思維,最後只會讓整個生物圈全部崩潰毀滅,動物圈有動物圈的毀滅者,植物界也有植物界的毀滅者,因為所有的生物在演化思維上都只顧著「利它」或「互利」,根本不會有物種顧及到自己的生存適應性問題。順應這個事實而發展出來的科幻片,最經典的例子就是【星際傳奇】。
但以上是靜態的生物圈變化,若是把觀點轉換為動態式的呢?......最終極的毀滅物種並沒有能力毀滅所有等級低於它們的物種,只是讓它們的數目減到最低......地球目前的生態環境就表明了:生物除了抵抗外界物種的競爭外,自身的繁殖演化也是物種能否延續的條件之一。若是數目低於了一定數字,則這個物種的數量只會「自然性」的持續減少,到最後滅亡;即使有少數物種可以僥倖逃過這個事實,不斷的在毀滅者的攝食名單中除名、入榜、再除名、再入榜......這景象跟阿凡達中所描繪的衲美星不是完全相反嗎?生物數目稀少、種類單調......
但事實上,衲美星的生物是不搞「互利」、「利它」的,因為其他的略食動物會攻擊衲美人,不管是出於「保護幼體 」,或是想要把衲美人當作食物。如果動物們不來這套,為何植物會?
由以上論點來推斷:地衣會發光?這種生物存在的可能性基本上不存在討論空間。
就算真的會,衲美人在演化過程中不但成為了終極生物,還發展出如何不去造成上述所說的毀滅性結果的生存文化與思維......
詹姆斯卡麥隆也無法解釋其發生過程。事實上合理的推論,納美人的型塑只是西方文明對基督教信仰中,對於伊甸園中尚未吃下知識善惡樹果實的亞當和夏娃的一種膚淺嚮往,而為了體現、滿足這種嚮往,所進行的臨摹罷了!
敢作出如此推論,是因為詹姆斯卡麥隆不只在生物學的哲學層面很貧乏,具體的實用、應用層面也很失敗!
就拿衲美星的生物都有六隻腳來說吧!
「這是因為衲美星的重力較大......」如果恐龍也沒有因此產生六隻腳,甚至還挺起尾巴走路,則用比較多的腳來支撐重量是完全說不過去的。
昆蟲會有六隻腳,是種演化不完全的巧合,──曾經有一度,地球上的昆蟲普遍有八支腳,而且昆蟲在從水下進入陸地的過程中,並沒有太多如兩棲類、爬蟲類的過渡物種,它們就是直接由多足的甲殼/軟體動物直接發展為硬殼的節肢動物後,就登入陸地。
況且六隻腳不但沒必要,還很不合理!根本上違反生物結構的法則!
除非是沒有骨骼的生物,否則肢體的骨骼要依附、連結在軀幹上,軀幹就區要類似鎖骨、肩夾骨、和骨盆與呎骨的構造。就連仰賴外骨骼的昆蟲也可以看見類似的法則。
可是軀幹的「外圍」(肌肉、皮膚、體腔)必須要有彈性,因為要彎曲伸展、要呼吸收縮與擴張、要進食腸胃蠕動......重要的是軀幹會擴張跟收縮!而讓肢體附著的骨骼會限制軀幹的擴張與收縮。
呼吸的時候,身體擴張幅度最大的部位反而不在胸腔,而是肚臍以上到乳頭以下的部分,究是這個原因,但偏偏在衲美星上,那個部位卻是第三對肢體和身體連結的部位。
如果用地球上的生物作比喻,......就直接以「人」來說......要長出第二對手臂或腿,而且長在電影中衲美星生物普遍採用的位置,則......我們的背到腰(腎)的部位就需要再長出一組肩夾骨,乳頭下會再長出一對鎖骨。
而且呼吸的時候身體是不可以伸縮膨動的......
(掩耳盜鈴、多此一舉的是:電影中可以看見衲美星上的生物採行了類似鰓蓋、而不是「鼻孔+氣管」式的呼吸系統。
魚會被限制在水中生活,除了鰓需要水以外,另一個問題是「肺內的壓力並不等於體外空氣壓力」,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把肺「包」在肋骨和橫隔肌內,則肺不是像顆氣球一樣瞬間膨大、甚至超越自己本身的彈性限度,就是被壓的扁扁的、根本無法進行換氣動作。
這部分的論點比較薄弱,所以我用補充的方式列入。
反正也沒有證據表示衲美星的生物會採行這種呼吸設計,是因為考慮到了第三對肢體會限制呼吸。可能又只是詹姆斯卡麥隆想要展現「這是異星球」而增加、採用的設計。)
所以,整體來看。
阿凡達的科幻設計,在哲學面來說其實很迷信、很反智,在實用面來說就是完全不負責任式的的空想,根本沒有任何深入、可驗證性的思維,其難度不過就是素描公力很高、家中又湊巧有一套平民用生物百科的小學生水準罷了!
如果這樣的表現值得媒體讚賞、值得觀眾佩服......
全世界的科幻/奇幻創作者都會想要上吊!.......不!他們應該要上吊!......努力、天份、再努力、嘔心瀝血的努力.......這些都比不上靠著消費過去的名氣當便車搭、還有灑大錢給媒體造勢來的實用。
如果是這樣......全世界都應該明文禁止人創作奇幻或科幻,因為浪費資源、因為不夠資格,想看科幻與奇幻,只要看好萊塢製作費在兩億美金以上的製作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