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電影把很多動作電影的情境都放在一起。
像有良知危機的殺手,樂天純樸的保護/暗殺對象,密封碉堡既隔絕敵人、但也鎖住自己,過去被邪惡組織利用、但今日反思報復跟毀滅組織方法的一批人.......
可是放了這麼多東西,卻沒有任何一樣是這部電影的中心主軸,甚至所有的要素都是輕輕帶過。
碉堡的攻防戰其實沒有什麼張力跟玄機,頂多是還原事情過程原貌的觀察觀點比較具有巧思。
殺手的良知?如果大企業、政客、傳教士、學校、明星、寫手作家......大家都可以靠著大量、持續性、而且會帶有終身後遺症的方式去剝奪另一票人的思考能力跟選擇權利,好讓自己獲利,如果可以這樣做,殺人又有什麼不可以?
畢竟所謂的邪惡組織大多不也都是我們這些觀眾日常所服務工作的對象嗎?
我們認為他們邪惡,究竟是因為他們真的邪惡?還是那只是作為我們在其中工作時所累積的怨氣的出口?
又好像當個殺手可以一二十年不痛不癢,一朝良知甦醒後,只要殺出一條血路就可以忽然翻身變成英雄?(殺出一條路、同時賺到一大箱鈔票叫喜劇,殺不出去、鈔票變成灰就變成悲劇。)
綜合來看,這部電影其實是種對世俗普遍遵循的「泛道德觀點」做出的一種反擊。
像「殺手是罪惡的」,「如果帶著替天行道、懲罰罪人的目的,殺人是件好事!」這種「泛道德觀點」在這部電影來看是很有問題的!
首先,殺手跟被殺的人並沒有兩樣,乍看之下殺手剝奪生命,但其實很多人都在不知不覺之間剝奪別人的生命,只是因為是用一種無形的方式、被剝奪的人可能無聲無息,所以大家可以理所當然得不覺得罪惡,而且真正困擾主角的,並不是所謂的良心。
如果理解到我們今日對「社會化」的定義其實都是「泛道德觀點」所扭曲的假像,那應該不難注意到主角其實是種社會化失敗的典型例子!
喜歡說謊哄人好不好?如果你是個演員,有時候反而是種好事。
喜歡打人好不好?如果你不介意冒著被打回來的風險而站上擂台,有時候反而是種好事。
喜歡殺人好不好?如果你能找到殺手的工作,能夠在「可以促進社會穩定與持續的進步」的前提下殺人,坦白說連我這個反死刑的人都鼓掌叫好!
人應該要努力去發掘自己的各種面像,然後將它往有益於社會進步、同時願意有人掏錢買單的方向發展,而不是單純的相信制式教條,像「安分守己」、「愛國是好事」、「為政府服務就是為公眾服務」......
可惜主角在一開始沒這個機會去體務這點。「用高薪挖腳大學生,把他們洗腦,然後讓他們知道敢退出就是死!」不小心踩進了這個陷阱,這才是真正困擾他的地方。薪水太低?良心問題?.......啥鬼?他只是單純的不想把自己的人生花在殺人這件事情上!
良知。
前面雖然否定了「良知」這個議題在主角身上的意義,但既然整部電影的主題是殺手,而且始終圍繞著殺人這個話題,故事很難不去面對良知這個問題(不是從主角的角度),同時也議論了「包庇、並容許這票殺手存在的組織」這件事。
很可笑的是:美國才「剛剛」用正規軍事部隊暗殺了一個恐怖份子。
議論殺人、議論包庇並容許殺人的組織,顯得是件很可笑的事情。而且這種可笑不該在這時才顯現出來,而是原本就存在的荒謬。
因為有納粹黨,因為二戰後為了宣洩民怨,為了把「審判、獵殺小人物」這一連串行為給合理化,所以才有「所有罪惡都是組織造成的」、「但不知道抗拒這種罪惡的人也是同罪」的偽善思維。(這是我的推論,我並沒有真得去考證過這種偽善的起點,只是拿納粹作例子而已。)
總之,這種推論也變成了泛道德觀點。
可是人不是殺人就是被殺,人不是踐踏別人就是被人踐踏,哪有餘地去選擇一個兩面討好的空間呢?(兩面討好,其實就是兩頭都失敗。)
人註定要活得滿手血腥罪惡!不管是拿槍追殺人、下命令去追殺人,或單純的只是介於中間傳達命令。
殺手、或殺手頭子這種行業始終是供需法則的一環,這個社會有必要靠殺人來持,所以就有必要招募殺手。但殺手又絕對有義務去「選擇」自己是否要當個殺手,畢竟如果所有人都同時放下槍去不當殺手,那靠殺人獲利這種行為絕對不存在;相對的,如果沒人要當傳令人,殺手組織的運作其實根本很難穩定維持。
所以在這個環中的每個人都不是幫兇,而是主謀,所謂的組織之惡,其實是種迷思,其目的並不是要解釋什麼事情,而是方便社會集體大眾(主謀)為自己的行為脫罪,但同時又可以怪罪/用公權力合理的排除/抹煞某些特定族群。
像...小三破壞別人的家庭?男人不安於室、愛拈花惹草?元配忽視老公的慾望、存在?.......衛道份子愛譴責小三,女權主義者愛罵男人,前衛、反世俗的雅痞會罵元配......大家都只為自己的信仰、偏好與利益服務。
譴責/放大這種靠迷思堆砌出來的「組織之惡」,並不是真正的良知,也不是電影用來展現良知應該有的手法與態度。
還原良知真正的價值,還原良知真正運作的方式。
剛好,這又是這部電影一個輕輕帶過的環節,只是在最關鍵的時刻帶出來,不但讓故事不會過於跳脫常人理解的範圍,也不會太過偽善,同時也幫故事中男女主角未來的發展找到了出路。
帶得好!
像有良知危機的殺手,樂天純樸的保護/暗殺對象,密封碉堡既隔絕敵人、但也鎖住自己,過去被邪惡組織利用、但今日反思報復跟毀滅組織方法的一批人.......
可是放了這麼多東西,卻沒有任何一樣是這部電影的中心主軸,甚至所有的要素都是輕輕帶過。
碉堡的攻防戰其實沒有什麼張力跟玄機,頂多是還原事情過程原貌的觀察觀點比較具有巧思。
殺手的良知?如果大企業、政客、傳教士、學校、明星、寫手作家......大家都可以靠著大量、持續性、而且會帶有終身後遺症的方式去剝奪另一票人的思考能力跟選擇權利,好讓自己獲利,如果可以這樣做,殺人又有什麼不可以?
畢竟所謂的邪惡組織大多不也都是我們這些觀眾日常所服務工作的對象嗎?
我們認為他們邪惡,究竟是因為他們真的邪惡?還是那只是作為我們在其中工作時所累積的怨氣的出口?
又好像當個殺手可以一二十年不痛不癢,一朝良知甦醒後,只要殺出一條血路就可以忽然翻身變成英雄?(殺出一條路、同時賺到一大箱鈔票叫喜劇,殺不出去、鈔票變成灰就變成悲劇。)
綜合來看,這部電影其實是種對世俗普遍遵循的「泛道德觀點」做出的一種反擊。
像「殺手是罪惡的」,「如果帶著替天行道、懲罰罪人的目的,殺人是件好事!」這種「泛道德觀點」在這部電影來看是很有問題的!
首先,殺手跟被殺的人並沒有兩樣,乍看之下殺手剝奪生命,但其實很多人都在不知不覺之間剝奪別人的生命,只是因為是用一種無形的方式、被剝奪的人可能無聲無息,所以大家可以理所當然得不覺得罪惡,而且真正困擾主角的,並不是所謂的良心。
如果理解到我們今日對「社會化」的定義其實都是「泛道德觀點」所扭曲的假像,那應該不難注意到主角其實是種社會化失敗的典型例子!
喜歡說謊哄人好不好?如果你是個演員,有時候反而是種好事。
喜歡打人好不好?如果你不介意冒著被打回來的風險而站上擂台,有時候反而是種好事。
喜歡殺人好不好?如果你能找到殺手的工作,能夠在「可以促進社會穩定與持續的進步」的前提下殺人,坦白說連我這個反死刑的人都鼓掌叫好!
人應該要努力去發掘自己的各種面像,然後將它往有益於社會進步、同時願意有人掏錢買單的方向發展,而不是單純的相信制式教條,像「安分守己」、「愛國是好事」、「為政府服務就是為公眾服務」......
可惜主角在一開始沒這個機會去體務這點。「用高薪挖腳大學生,把他們洗腦,然後讓他們知道敢退出就是死!」不小心踩進了這個陷阱,這才是真正困擾他的地方。薪水太低?良心問題?.......啥鬼?他只是單純的不想把自己的人生花在殺人這件事情上!
良知。
前面雖然否定了「良知」這個議題在主角身上的意義,但既然整部電影的主題是殺手,而且始終圍繞著殺人這個話題,故事很難不去面對良知這個問題(不是從主角的角度),同時也議論了「包庇、並容許這票殺手存在的組織」這件事。
很可笑的是:美國才「剛剛」用正規軍事部隊暗殺了一個恐怖份子。
議論殺人、議論包庇並容許殺人的組織,顯得是件很可笑的事情。而且這種可笑不該在這時才顯現出來,而是原本就存在的荒謬。
因為有納粹黨,因為二戰後為了宣洩民怨,為了把「審判、獵殺小人物」這一連串行為給合理化,所以才有「所有罪惡都是組織造成的」、「但不知道抗拒這種罪惡的人也是同罪」的偽善思維。(這是我的推論,我並沒有真得去考證過這種偽善的起點,只是拿納粹作例子而已。)
總之,這種推論也變成了泛道德觀點。
可是人不是殺人就是被殺,人不是踐踏別人就是被人踐踏,哪有餘地去選擇一個兩面討好的空間呢?(兩面討好,其實就是兩頭都失敗。)
人註定要活得滿手血腥罪惡!不管是拿槍追殺人、下命令去追殺人,或單純的只是介於中間傳達命令。
殺手、或殺手頭子這種行業始終是供需法則的一環,這個社會有必要靠殺人來持,所以就有必要招募殺手。但殺手又絕對有義務去「選擇」自己是否要當個殺手,畢竟如果所有人都同時放下槍去不當殺手,那靠殺人獲利這種行為絕對不存在;相對的,如果沒人要當傳令人,殺手組織的運作其實根本很難穩定維持。
所以在這個環中的每個人都不是幫兇,而是主謀,所謂的組織之惡,其實是種迷思,其目的並不是要解釋什麼事情,而是方便社會集體大眾(主謀)為自己的行為脫罪,但同時又可以怪罪/用公權力合理的排除/抹煞某些特定族群。
像...小三破壞別人的家庭?男人不安於室、愛拈花惹草?元配忽視老公的慾望、存在?.......衛道份子愛譴責小三,女權主義者愛罵男人,前衛、反世俗的雅痞會罵元配......大家都只為自己的信仰、偏好與利益服務。
譴責/放大這種靠迷思堆砌出來的「組織之惡」,並不是真正的良知,也不是電影用來展現良知應該有的手法與態度。
還原良知真正的價值,還原良知真正運作的方式。
剛好,這又是這部電影一個輕輕帶過的環節,只是在最關鍵的時刻帶出來,不但讓故事不會過於跳脫常人理解的範圍,也不會太過偽善,同時也幫故事中男女主角未來的發展找到了出路。
帶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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