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桃色風雲:搖擺狗】請別再「反汪中」了

【我不太懂在台灣,一個人公開表示「我希望看到兩岸統一」是有什麼錯?

這不是個自由的島嶼嗎?

而且......希望看到兩岸統一、相信天安門事件是外國媒體刻意操縱強化放大的事件......不行嗎?

我已經對前者發表過立場,對後者......稀奇古怪上一百倍的陰謀論我都聽過,這個算什麼?

難道在台灣,一個年過半百的成年大人沒有權利選擇怎麼看待自己接觸到的資訊(例如天安門事件),並對這些資訊保有自己的觀點與態度嗎?

再說了......這些都不是「這個人有沒有被敵對政府操縱」的證據!就因為他講了這些話,所以說這個人是對岸的打手、以此作為理由反對他收購某家平面媒體好再影響力已經越來越式微的平面媒體區塊中取得凌駕性優勢.......

台灣人是腦殘了嗎?】



媒體沒那麼偉大!

早在媒體操弄任何資訊之前,其實結論都已經出現在人心中,大家只是看到媒體操弄的資訊後,產生了「哈!跟我想的一樣!」或「唉!完全違背我的期望!」兩種反應而已。

媒體不管再用力去經營各種角度或立場的資訊風潮,如果百姓無心無意,媒體怎麼能得逞?(到底最後是誰讓總統順利連任?......百姓看到的東西始終不是媒體人期望的。)

如果媒體有辦法操縱百姓,我們應該單方面怪罪媒體無良?還是也深度檢討百姓的無知?



事實上,我根本不覺得媒體有被怪罪的必要。

畢竟今天辦媒體又不花稅金!

甚至這些報社老闆是拿自己的錢、承擔經營的風險,來主動幫「政府提供的資訊傳播服務」彌補其不足,──動不動就揮舞著媒體是第四權的大旗?這等於理所當然的要求別人應該拿自己的財產來滿足大眾全方位的需要!這簡直比仇富還要恐怖!

我並不喜歡任何行業出現壟斷的現象。但比起抗議、網路聯合......簡單的一個拒看都比較實在!

如果可以自己挺身出來辦份報紙,那不是更理想?



但這些都不是「反汪中」行動中最糟糕的一面,以上我所說,只是想澄清一件事:決定自己的公司營運走向是天經地義的事!

如果企業捏造假商品、生產黑心商品,例如釋放錯誤的財經消息,這當然是不可以的,因為這違反企業存在的基本條件,但刻意偏好生產行銷特定類別商品?......我實在看不出來消費者有義務買單!便利商店如果擺了滿店的泡麵和垃圾飲料,並不表示大家就要跳過自己需要的生鮮沙拉或鮮奶,去幫便利商店銷庫存!新聞不管呈現再多特定資訊,不去用心分析、只用情緒去直覺反應......對我來說這跟飯最沒兩樣!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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