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9日 星期一

殺戮時刻

這部電影不是要鼓吹暴力的合理化,而是要質疑法律是否有權限去譴責、去定罪、去制裁這個人。

最近法國雜誌社「我是查理」內上演的「大屠殺」事件,就是個最典型的同類型事件,但社會大眾或公權力卻完全呈現反指標的例子。



我不想討論言論自由。因為言論自由不表示人可以不用為自己的言論負責認。

看過一些「我是查理」上刊登的漫畫。真要說那有些真的是很沒水準、很沒建設性、很粗魯、甚至帶有惡意下流的東西。

或許對穆斯林(即使這穆斯林是蓋達組織成員)來說信仰就是這麼真切重要的東西,我們可以對他們懷有偏見,──誰沒有偏見?偏見是種不經意、雖然傷人但卻沒有惡意的東西,發表偏見的人往往也承受了不少偏見,承受偏見的人往往也是別的偏見的創造或支持者。(我覺得「惡意」是個很重要的區別指標。)

但積極的拿偏見出來取樂?這可不是偏見的一部份!這就是歧視!

偶一為之的行為是下流,但積極的、有計劃的不停重複這種下流行為,還靠這牟利為生?........偶爾在小學旁邊的小巷弄裡暴露下體嚇嚇小學生過過癮和積極販賣裸照給未成年人,這兩種行為的差異不難懂吧?



我不是說畫這些漫畫的人真的該死。只是老用單一二分法的態度與策略來面對這種事情:找出誰該被譴責、誰又該被同情,在這樣的例子上行不通。

譴責昨日的罪行很多時候真的沒啥用。



畢竟我不是那個負責制裁兇手的人,該做些什麼具體行動本來就不是我該擔心或思考的。



對我個人來說,看著鏡子裡的自己,我總是會不經意的思考自己到底是怎樣的人?

自己的懦弱、虛偽、優柔寡斷、刻薄........

別人怎麼看待自己,那是別人的問題。不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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