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是婊不爆電影,大概就是因為沒有相襯的社會議題吧!(很多人都知道其實我寫電影是假的,寫社會事件才是真的。)】
以前沒網路。皇帝死了,我可能屍體都已經在墳墓裡發爛了才知道。
所以我聽到皇帝死了,第一個反應是開始數落他的施政得失......是不是要被批評「不尊重死者」、「不知道死者為大」?(這不就是華人社會要的嗎?)
講話的時機?講話的場合?.......我不是說「怎樣都可以」,可是明明九成九大家搬出這些東西來時,標準都很曖昧,大家只是想要暗示、刺激某些人「自己生出羞愧感」、「別問我你哪裡錯」、「反正我就是不爽聽到、不爽看到你的言行」,當這種行為已經變成常態時,我還真想徹底無視這些規則以示抗議。
我信基督教。
我相信人可以用禮儀跟言談來偽裝自己,把自己偽裝的很和善,把自己偽裝的很公正,把自己偽裝的很仁慈。
但其實「上帝都知道你長什麼樣」、「你人生中經歷的一切的一切的一切,最終只是要你承認/正視『你就是這個樣』。」(所以【天譴】裡頭,小鎮居民要遭遇那麼多危難,最後被上帝的怒火燒死。)
所以(基於這個信仰)我他媽的最不爽的就是我們台灣這個社會竟然沉淪到把表面功夫當成人善惡的客觀標準!
對!我們這個社會已經病態到認為「暗地裡做壞事只要不要被發現就不算壞人」、「當好人如果不能當到人人都稱讚就不算好人」的地步。
...................結論?
根本不需要結論!結論講出來,大家還是會質疑「難道你不知道講話要看場合嗎?」
台灣明天還是會有類似的事件發生。
如果大家今天只注意、只要求、只允許「表示同情」、「譴責造成死者痛苦的兇手和廢死聯盟」.......不是「類似的事情一再發生」而以,而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品質才會真的一再沉淪。
「幸好死的人不是我。」.......人有生存的權力!可是生存的事實是靠自己的努力爭取來、奮鬥來的!躲在大賣場的高牆後面、消耗大賣場的物資,這不叫生存。真正的生存,是指自己還有機會、還有餘力感嘆:「幸好死的人不是我,我還有機會為明天的生存奮戰。」
不是「我有權力要求政府把會造成我生存困難的因素移除」才叫做生存權!
你靠自己的努力創造的生存成果,不容許任何人踐踏跟剝奪,這才是生存權的意義!
所以台灣人會因為服貿上街頭(擔心自己沒競爭力?),可是不管男女老幼高矮壯瘦,一個似乎不會什麼武技、也沒有人數優勢,只是拿著普通的菜刀的瘋子就可以嚇得大家像鳥獸散一樣,沒有人試圖去積極的阻止、或做點什麼?
這就是台灣人對於生存的覺悟!
太畜牲的話我不想講,大家自己領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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