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社群網戰】「說故事的能力」何用?

膝關節的文... 其實我不想掩飾自己的偏見,因為對我來說這部片並不只是電影,而是種「美國的高知識/高文化/有獨立自主思想份子對臉書的觀點」。

但 ......電影就是電影,偶爾還是像膝關節那樣還原回最原始的觀點狀態比較好。】



我不喜歡「非死不可」,更不喜歡它的文化與許多「毫無價值的創新」(註),當然更不喜歡馬克佐伯格。──「開放架構」如果真的是什麼兼具前瞻性、大膽、又有營養的學問或主張,電腦的發展會跟今天完全不一樣。──基本上對這個人的任何肯定,都是在對成功者錦上添花而已。

但是這部電影明明標榜著是一部獵奇式的電影,擺明了要告訴大家內幕,最後真正關鍵的內幕沒有半點、還拼命的為那個邪惡的大魔頭──主角──擦芷抹粉......

故事說的雖然很「好」(刻意賣弄技巧和天馬行空的拼貼重組能力),可是導演未免過於昧俗,搞了半天,不忍心去忤逆違抗眾人對偶像的盲目崇拜,「你只是試著當個渾蛋而已,」──是渾蛋、不是渾蛋,這中間有那個模糊的空間去「試」嗎?還是因為偶像必須要完美,即使犯了錯也要變成一種正分效果的人生經驗或體悟?(他在現實中還是在努力的當個「超級渾蛋」,如果從「渾蛋」升級到「超級渾蛋」,這樣也算體悟到了任何事情。)

顯然導演不是邏輯失敗,只是單純的在玩弄觀眾的邏輯理性認知薄弱,藉著這瞬間灌輸一些自己想要的灌輸的垃圾到觀眾腦中。

電影的敗德主題,搭配敗德的表現手法和心態,好像也算絕配。



(註:

全世界的e-mail伺服器主機,有七成設在美國,而且是那種「如果美國想偷窺,使用者根本無力阻止」的狀態。

在這種情況下,「非死不可」推出了自己專屬的、「跨時代」、「前所未有」的信件功能,讓使用者可以同時寄信給「非死不可帳號」和傳統e-mail。

本來還巴不得多幾台的伺服器主機來分散管理資料,別讓我們要整天擔心隱私被偷窺,現在還把所有的管理權力都集中到一家手上?)

【就陰謀論等級來說,我根本不相信「非死不可」是那麼單純的東西。

看看這些天的國際大事就知道,「非死不可」根本是一種美國刻意發展出來、操弄它國政治的終極戰略武器。

更恐怖的,隨著各種實境節目與八卦雜誌的盛行,不只是美國人這樣想,恐怕已經是種世界潮流與趨勢,──保有並捍衛自己的隱私不是種美德,但是不知道炒作自己的隱私來牟利肯定是笨蛋。

所以「非死不可」才會那麼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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