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0日 星期六

【豬眼豬語豬腦塞滿豬大便】何謂名人?

【不是為了要人身攻擊所以才下這個標題喔!大家可以說我在鬼扯,但是.....ㄓㄨ這個注音符號打出來後,能選的字竟然只有這個,所以......不是要刻意人身攻擊喔!況且,我也沒說那個「豬」是誰。】



名人有三種。

一、天生就有影響眾人的能力。譬如耶穌。

二、後天的努力,使其在群眾組織中佔上了關鍵地位,另眾人不得不注意其一言一行。例如總統、超級專家學者......

三、媒體的轟抬與個人虛榮心作祟,兩者湊作堆後的產物。


今天所謂的名人,多是第三類......


幹!九成的民眾根本不知道行政院各部會首長的今天,基本上第三類幾乎就是所有的名人!


當名人,有很多好處,最主要的就是可以利用螢光幕、攝影機、與媒體求生牟利。比起招九晚五的平凡、又腳踏實地的人生相比,這乍看之下真是輕鬆太多、太多了.......



So?......到此為止,這篇文章還是沒有重點與目標,所以交代一下始末......

我首先是在「龜去來禧」這個部落格上讀了到這篇文章「只要夠冷血,一切都對了」,所以才對這件事情感到興趣......

基本上,板主的意見跟我部分是相合的:

「陳銳跟陳凱倫又怎麼變成你發洩正義感的工具了呢?陳凱倫今天要是大義凜然,說這孩子犯錯就是該關,然後完全不去看守所探視,就符了你的意嗎?這是矯情!你要的是這種矯情?

一個在演藝圈打滾那麼多年的父親,不顧一切,明知自己這麼作會落入媒體預設的陷阱,還是動用一切人脈去救自己的孩子,就算比不上去救艾斯的白鬍子,也犯不上你用這種煽動式的酸葡萄心態去寫這篇文章。」


說實話,今天如果有足夠的資源或財力,有誰會忍心放著自己的孩子在看守所中呢?

至少.....我不忍心。

我不姓陳,和他們更無親戚關係,看不見陳姓少年和父親的互動,可是......陳老爸不是在「大愛」工作嗎?既然叫「大愛」,總不會過度歧視黑社會吧!(台灣可是個可以讓黑道當鄉鎮代表、地方重要組織董事、甚至競選立法委員的國家,「混黑道」跟「這是我兒子」這兩者放上天平,孰輕孰重,根本不需要批評。)

不過想也知道「豬」的大腦是認為凡是黑社會,都應該要用最殘忍、毫無人道的手法,將他們予以抹煞......我相信這才是他的心裡話。否則一個父親坐父親的關愛自己的兒子,這不也是種天經地義的事嗎?難道陳姓少年會在家中對父親拳打腳踢、虐待爺爺奶奶、或是在外闖下足以傾家蕩產的大禍?

合理的推論,陳姓少年在家中,還是有適度的擺出身為人子,對父親應有的尊重......即使那已經只剩下外皮......但總是有讓父親看到。



為何...「豬」看不到這些、也想不通這些?

(因為塗鴉不是他身為一個漫畫御宅的「菜」,而且還可以用來炫燿自己好像有比其他人豐富那麼一些的社會學知識,所以他會寫文攻擊抹黑塗鴉族──一種變相的御宅族。顯然這個人根本沒有信仰與立場可言,一切所作所為都只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或維護自己的安全感,作出這樣的推論,完全合情合理。)


不提這些。

「豬」的論點(點這裡有全文)有個讓我很髮指憤怒的態度,就是......


「這是起名人管教小孩方法不當的典型例子。」 


(「喔~~」配合一下開頭的廢話,有沒有人已經猜到我想講什麼了?)

這真的讓人很無言,因為......首先陳老爸並沒有溺愛自己的兒子,坦白說離溺愛可差遠了!其次,溺愛子女是每個人的權力,只是代價要自行負責,不過很不幸的,有些人就是本事比較大,可以溺愛的程度遠遠超過其他人,所以溺愛子女變成了一件很嚴重的事。

但犯罪就是犯罪,陳老爸不出來保護自己的兒子,並不會讓兒子的犯行因此而有減輕,.....「保護自己的兒子」和「犯罪對社會造成的破壞」是兩件事。

況且......溺愛並不等於造成人犯罪的根源!

啊......離題!

重點是:在豬的眼中,名人顯然沒有溺愛子女的權力,所以溺愛子女是辜負了自己身為名人的事實。



光是打這段字,我都想吐。



這位陳老爸.....人很多時候不能自由選擇自己的職業,在銀行工作不代表自己很愛錢,在餐廳工作不代表很愛吃,在大愛頻道工作並不真的代表自己很有大愛......(這跟我上文的內容是有點矛盾的。請耐心繼續看下去。).....有大愛,不代表真的很會管教小孩。要人家收起一個正常人會有的人倫牽扯,狠下心去把自己的小孩丟在警局中,這種話只有「豬」敢講。

最重要的......陳老爸不過就是個大愛頻道的招牌罷了!他本人真的有大愛嗎?......誰敢保證?

捐了很多錢?......從九牛身上捏出一戳毛來,不代表這九支牛很有愛心,這種道理不需要我多講。

排除掉這一點之後,會發現通篇其實只是在驗證與強化陳老爸「身為一個名人的事實」罷了!



「我們這個社會不該給予名人、或名人的親戚在犯罪時享有特權。」這話沒錯!

可是這位陳老爸事實上很顯然是個偽君子,即便不是偽君子,也是個不折不扣的凡人,其一言一行根本不值得我們的社會媒體耗費那麼多資源去追蹤放大。

說白一點,家裡有錢要請三個律師,這不是人權嗎?有錢人犯罪的例子那麼多,有誰會放棄請律師、乖乖蹲在看守所裡等著讓警察虐待?......這些,「豬」是關心了幾件?批評了幾件?



回到我這篇文章開頭真正想講的。

其實這位陳老爸是屬於第三類名人。仔細看看我開頭的三個分類──這些人根本不配當所謂的名人。

既然不是名人,那當然也不需要去談什麼名人應該遵行的規範、應該必要避免造成的社會負面觀感,去討論一個「不是名人的人」應該要遵守哪些、顧慮哪些,等於是在變相的認同:這人就是個名人!

如果名人是可以用這種方式塑造,也難怪「豬」會寫這篇文,因為他自己也是個第三類。



等御宅風潮一過去,台灣本土的動漫產業真正發展穩定成熟,開始有所謂真的業界的專家高手,今天電視台或媒體有誰還會甩「豬」?何況他還是個除了嘴砲之外,根本毫無真材實料的投機份子?不靠「名人」身分撈錢,難道要去出版奇幻小說?或製作電玩遊戲嗎?

別以為他自己不理解這點。看看電視台接的通告,從「大X生了沒」,開始跑到政論節目......接下來呢? ......那種死撈錢、趁現在能撈盡量撈的貪婪嘴臉連遮都遮不住啊!



表面上是在打名人,但其實卻是在鞏固名人的集體地位。──幹!我以為只有滿腦子大便的人才作的出這種事。

2 則留言:

Ethan_Yang 提到...

我已經很久沒看了,沒想到你還看他的文章啊!

婊爆俠 提到...

不是看不看的問題.....

講出這種如此脫序的意見言論...當然要婊一下

這與他是誰、或不是誰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