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有兩個很簡單的基礎,就是『對個體有利的因素,不見得對全體有利,』『對全體有利的因素,不見得對個體有利。』簡單講,當公司有難時,那些讓薪水養得肥嘟嘟的員工就是種不利因素,當公司把人事開支省下來時,那些薪水少的可連的員工就只好私底下幹皎公司了。不論如何,世界上並不存在著兩全其美的策略。
看到力晶就這樣把話挑明著講,我臉上頓時浮現三條線,--臉皮也未免太厚了吧!好像人家要救你是應該的。
力晶的力場,很明顯的是在保護公司的利益,『當出蓋一座廠要七百億,你(TMC)要收去,要給我們多少錢呢?』
操!無能的人講話也敢這麼大聲?這個世界的規則什麼時後變這麼扭曲了?如果不是你們無腦到隨便擴充產能,今天局面會變成這樣嗎?搞了這麼多年,始終無法掌握關建技術,到底是政府得錯,還是你們自己不爭氣?
為好爾必達有錢出來跟你們合併,否則這番談話都是鬼扯,等於是在變相威協政府提高籌碼。好啊!不加入就算了,這種垃圾級的經營者不要也罷,等到跟爾必達談判落空之後,TMC還可以趁銀行跳樓大拍賣的時後,買下力晶的生產線。
力晶:不加入TMC 要與爾必達談合併以自救
更新日期:2009/03/12 12:05
TMC召集人宣明智主張整合不整併國內DRAM產業,國內最大DRAM廠力晶決定跟TMC劃清界線,力晶決定聯合瑞晶與爾必達作產能整合,最
終希望合併,而且是越快越好。雖然經濟部長尹啟銘釋出TMC不排除買廠不買公司來併購業者產能,不過力晶質疑,一座廠房要價七百億,不懂只有政府出資三百億的TMC哪裡有錢買。(戴瑞芬報導)
力晶決定自救,跟TMC劃清界線!發言人副總譚仲民說,目前是先聯合瑞晶與爾必達作產能整合,最終希望跟爾必達合併
『方向就是朝至少力晶、瑞晶、跟爾必達三方產能上作整合,長遠看就是合併。』
力晶認為TMC是台灣第七家DRAM公司,但是沒人也沒廠,所以力晶不會找同業TMC協助,雖然TMC獲政府出資三百億,且經濟部長尹啟銘承諾TMC不排除買廠不買公司來併購業者產能,不過力晶質疑,一座產能三萬片12吋晶圓廠要價至少七百億,力晶不懂只有政府出資三百億的TMC哪裡有錢買
『買一個廠要七百億,蓋一個廠也要七百億,那我不曉得TMC總共只有三百億他要怎麼買?一個廠要七百億喔,三萬片而已,現在力晶、瑞晶有二十一萬片在台灣,那他有興趣要買,我們可以賣他一個,所以我們實在不知道它怎麼有錢買。』
力晶選擇跟爾必達合併,而不跟TMC整合,不過TMC也打算從爾必達和美光二擇一,力晶認為,爾必達會不會加入TMC?就像爾必達也跟大陸中芯或全世界其他DRAM廠都有技轉或合作一樣,就看TMC怎麼談,但是力晶決定跟TMC是一點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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