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5日 星期日

為何柯文哲都不檢討裁判和主辦單位?

錯都是別人的?

「柯文哲說,大巨蛋從2005年至今已經10年,北市府公布新規則將可以讓這些大老闆知道,政府如何協助廠商做行政流程的改進,獲利有時就是要考慮時程,過去很多開發案一拖就是10年,時間就是金錢,如果整個流程可以改進(縮短),對廠商來也許會是一個更好的投資環境。」

針對我接下來要講的內容,如果大家要拿大巨蛋被遠雄任意更改地下道的用途(改為店鋪)這點出來講,那我只能不回應,因為我的主軸並不完全是針對大巨蛋,而且即使遠雄有這樣的疏失,也不表示我所講的從未發生、不可能發生、發生了也可以不被糾正或批評。



大巨蛋搞成這樣,真的完全是遠雄的錯嗎?

為何柯P針對某些事情就直接以結果論對錯,有些事情卻把會議紀錄攤在陽光下?

我在資訊業接過公家案子。

承辦單位要多不專業就有多不專業,不要說它不會倒閉倒帳、預算充足不會小氣,但事實上要改起規格、要亂開出無賴意見...公家機關往往才是最可怕的!

只要公家機關這種行事風格一天不改,公家的各種承包案子進度就永遠無法掌控,品質也無法控管。

可是柯文哲的個性剛剛好就是公家機關無賴起來時,大家最常看到的嘴臉。(對!我在說「柯文哲只是好運會念書、一路當上了醫生,否則他的個性人品和那些無賴根本沒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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