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小肥羊槓上 將各自採取法律手段
【中央社╱台北29日電】 2009.06.29 08:15 pm
台灣小肥羊火鍋餐廳被中國內蒙古小肥羊集團副總裁張占海指為「山寨版」,台灣小肥羊總經理黃慶宇今天發表聲明否認,並指出張占海所言不實,將在近日內對他採取法律行動。
同時,目前人在台灣考察的張占海說,他們已終止對台灣小肥羊火鍋餐廳的特許經營權,並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公司權益。
黃慶宇在聲明稿中說:「本人3年前以個人身分和小肥羊集團簽約取得小肥羊5年商標使用權,以及合資設立汛浩有限公司經營小肥羊蒙古火鍋餐廳。」
聲明稿進一步指出:「雖然1年前因為雙方經營看法的落差,最終結束汛浩有限公司的合資關係,但本人仍然依法擁有『小肥羊』商標權及台灣經營權,並已重新進行整頓出發。」
針對張占海昨天在台灣表示,小肥羊集團已收回台灣特許經營權,目前台灣的小肥羊餐廳是「山寨版」,聲明稿反駁指出,「中國小肥羊集團從未針對本人及汛浩有限公司釋放台灣特許經營權,何來收回之說,張占海的說法完全是子虛烏有,瞎很大!」
黃慶宇在聲明稿中說:「本人與小肥羊集團總裁張剛本人關係依舊良好,並高度珍惜優良品牌小肥羊商標,敬請社會各界勿因張占海之個人不當言論,影響對小肥羊蒙古火鍋的支持和愛護!」
聲明稿中強調:「由於張占海先生的說法已對本人商譽造成嚴重影響,並波及小肥羊火鍋之經營,本人決定和律師商討後,近日內對張占海先生採取法律行動,並請張剛見諒!」
「兩岸連鎖業合作論壇」今天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與會的張占海因台灣小肥羊經營權問題成為媒體緊跟的目標。
針對台灣小肥羊火鍋餐廳認為他們不是「山寨版」的小肥羊,張占海說,他的公司與台灣小肥羊的合約已經到期,已經終止了特許經營權,至於台灣小肥羊說合約2011年才到期,他則予以否認。
張占海說,對於市場上存在的不合法店面,小肥羊以往在經營過程中也遇到過,他們將採取合理的法律手段來維護公司與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他說,希望能盡快能在台灣開設正宗小肥羊餐廳,讓台灣消費者早日吃到原汁原味的小肥羊美食。
張占海說,這次訪問台灣與本地連鎖餐飲業交流,未來不排除與具相同經營理念的台灣連鎖餐飲業,進行特許授權經營,或是其他方式的合作。
台灣的小肥羊火鍋餐廳於2006年5月13日在台北市松江路開店,大約在三週前將餐廳轉移到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
【2009/06/29 中央社】@ http://udn.com/
=========================================================================
這個事件...執政黨當然不方便干涉司法,可是他們的態度和立場,可以讓全國百姓看清楚馬桶藍真正的用心和底細。
台商在大陸吃了多少官司的苦頭?對岸的法院真的有秉持公正公平客觀的立場來看待兩造嗎?憑什麼來到台灣就可以囂張跋扈的揚言要使用法律訴訟途徑?
經貿互動,誠信、禮善往來,即使今日對象是敵人也不能例外。
但是司法要有其尊嚴,我不認為大陸人會對台灣司法有一絲敬意,反正有任何說不通的地方,回老家後打通電話給自己在政府的「關係」,請這「關係」再去找「關係」,然後對台灣的馬政府施壓,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照他的意思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