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31日 星期五

因為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所以要自己詮釋自己

如標題,這文簡單明瞭。



不知道哪天,台灣也會看到流氓聚集街頭,要求「讓我們奪回黑道的詮釋權」;也許還有一天,台灣的貪官污吏都會擠在一起,起鬨著「讓我們自己定義貪污爛權的價值」。

然後我們會聽見會場傳出施文彬的「誰是老大」和張震嶽的「我要錢」,一個又一個被通緝的黑道和貪官都穿金帶銀走上台,毫無顧忌的炫耀著「這就是我們熱愛的一切」﹍﹍

幹!

看了就堵爛!



對了,我在堵爛這篇。

16 則留言:

Ethan_Yang 提到...

  很久以前,我就想公幹這個活動,一方面是因為不想幫那個死胖子做廣告,另一方面是因為工作太忙,晚上或明天我會發文公幹這個活動。

  死胖子不是御宅族,御宅族不是死胖子。朱學恒,不管你的活動多成功,你和參加你的活動的人,全部都是假御宅。

666 提到...

這背後其實有很大的金錢操作http://www.plurk.com/p/1dgo2f

當然不只有我點名出來的這些,還有很多目前不能說的事情……

朱先生向來不是御宅,不過牠一直是代表台灣的阿宅。如果牠是御宅,傻呼嚕同盟的應該會很挺牠吧?

咦?好像沒看到傻呼嚕同盟的人到現場……
糟糕,會不會是牠壞掉了的原因呢?




另,CITYWALKER,我快復活了,應該。

666 提到...

SORRY,剛剛的文章不小心有錯字...

婊爆俠 提到...

饒了我吧

人生在世誰無錯?留下錯字,當作自己曾經存在的證明,也不賴啊!




回markscat

你保重

這麼簡單的事實,你沒看我根本懶得講?

不過,要講也可以,最好文章標題取醒目一點,可以在搜尋引擎上直接找到。

如果是我,會直接寫:朱學恆真的是御宅族嗎

666 提到...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666 提到...

我只是提醒你我有錯字,

我真的用了錯別字,

還是大家不覺得那個字是錯別字呢?

真是糟糕,大家都壞掉了...

婊爆俠 提到...

老大...

我的意思是說



你在跟我比錯字嗎?

是不是挑錯對象了?

666 提到...

原來你的也是錯字啊,

看來我們都是在用錯字的人...

Ethan_Yang 提到...

  你知道我的,我的標題通常不是很顯眼的,不然我早了好幾本書了。

  http://markscatthink.blogspot.com/2009/08/blog-post.html
  我的文章。
  不過,我看了666的Plurk,我突然發覺,我好傻、好天真。
  連罵人都不敢罵的一針見血……

Ethan_Yang 提到...

  呃……
  因為在下當了十年的業餘小說作家,所以錯字比較少,但偶爾也是會有的啦……

  ……
  是要繼續討論錯字,還是……

婊爆俠 提到...

哈哈

markscat以為666是網路上隨便都可以撿到的阿貓阿狗嗎?

他已經半支腳採進議論界的「神之領域」了......(如果這時候有背景音效和燈光,不知道效果會多好。)

Ethan_Yang 提到...

  這麼說吧,從以前公幹『九把刀疑似被抄襲事件』,在下就很佩服666大人了^^
  只是他的部落格很久沒更新,而我最近才踏入Plurk的領域,所以才後知後覺^^a

666 提到...

汪汪!!

呃…我不是大人,更不是神人……不用造神啊ˇˇ

最好能當我是阿貓阿狗之流,而且還是有富奸症的阿貓阿狗…

終究我有個狗女兒以及六隻貓小孩……
呈現一家九口蛇鼠一窩的狀態……

呃…聊開了……

婊爆俠 提到...

你想太多了

我們這幫人都對「神」沒啥敬意的~~

666 提到...

所以還是當阿貓阿狗比較好~

Ethan_Yang 提到...

  既然有神人,何必需要神?
  既然不需要神,又何必對神有敬意?

  與其說『神人』,倒不如說『匠』;可以把自己最擅長的事情發揮到極致,這就是『匠』。
  不過,做人低調一點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