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消失的子彈】另一種【發條橘子】

我不相信善的價值。

因為很多時候,善只是多數人為了自己方便、可以理所當然壓抑扭曲少數人所發明的規範。

漫無目的、盲從於某種指示所行的善,跟因為無法壓抑內心狂躁所犯下的惡,孰輕孰重?孰優孰劣?

這跟【發條橘子】和【消失的子彈】有什麼關係?



庫布立克版的【發條橘子】是美國出版社刻意刪除最後一章、也就是真正的結局之後的作品。

最後真正的結局是:重新獲得犯罪能力的主角,竟然醒悟到自己應該脫離作奸犯科的生活,像個正常守法公民一樣去工作、成家、傳宗交代........



按照作者的自述,至少這個決定是主角自己所為。

美國不同於歐洲,曾經「真正」的經歷過集權、公民授意的的暴政、姑息主義所養成的狂人暴行,所以他們對於這種「公眾集體暴力所定義出來善」,可以用一種不帶有焦慮、不積極譴責、不過分誇大的姿態去描繪跟看待。

真正重要的是,每個人都要有自由選擇的意志。

每個人都應該要時時檢視自己現在所為,是不是正盲目的服從、跟隨、或被引導,而正一步步走向荒狂毀滅而不自知,還是我們正沉溺在自以為是的孤傲、冷僻、不為所動之中。



人應該要有警覺到、並進一步去思考、然後作出超越教條指示企圖在我們腦中刻劃的印記之決定的能力,否則人只是顆裡面裝了發條的橘子而以!

(看起來是顆橘子,但其實不是;看起來是人,但其實也不是。)



為了遂行自己的正義而策化這一連串的陰謀,真的有錯嗎?

自以為一絲一毫不踰越法律規範,難道真的就是正確嗎?

誰有資格抬頭挺胸?誰應該跪地求饒?.........在這部電影裡頭,編劇說了算,導演說了算,他們憑自己偏執的認真決定了一切......

我.........只有在這地方寫寫文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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