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3日 星期六

好有學問的人權,好深奧的人道。

【2011/11/8  發現這文有很多詞句不是很通暢或很好理解或表達很精準,修文。】

基本上,台灣人的思維是:不管做什麼事情、任什麼職位、負什麼責任,通通只管把事情做到自己「眼前看的見」的程度就好。

所以,老師的責任就是在學校講台上介紹課本裡的知識,政客的眼光只看的到下個月的施政滿意度,警察也只管把犯人抓到就好。這樣的機制好像很完美,大家的權責劃分明顯,而且不會有太多麻煩的事情......可是再進一步想,這不過就是種輕鬆的、自私的、「大家都只要為自己而活」就好的日子啊!

所以台灣的服務業品質一直很糟,因為沒有人是真正的想要「為了別人的需要」在做事,那都是「眼前能見範圍以外」的事情,......怎麼扯到服務業去?.......那只不過是個表徵(跟前言)罷了,這篇文跟服務業一點關係都沒有。



重點是,台灣人到底怎麼看自己與他人之間的「界線」?自己跟他人之間存在著什麼樣程度的權責關係?

就好像警察吧!警察可不可能是整天只要作上巡邏車逛街、填巡邏單、回局裡泡茶看監視影帶、跟報案民眾虎濫的稅金小偷?當然可能!

那...有沒有可能警察在楫查犯罪者(不分大小罪)的途中、甚至在跟犯罪者(不分大小罪)打交道的過程上,留下讓犯罪者非常難堪、痛惡、甚至一輩子無法忘懷的經歷?當然是絕對可能發生的事!



我不是要說被流氓槍擊、現在還躺在醫院裡昏迷不醒的警察活該,可是大家是不是搞錯什麼事情了?

請問今天有人會變成流氓,是誰的責任?──九成九九九的人都會說是那個人自己不學好,然後在心中肯定的告訴自己「這跟我沒關係」。確實,對九成九九九的人來說,只要是無關自身利害,不管是什麼事情都跟自己沒關係,可是只要曾經有站在那個人生黑與白的分界點上者,都會知道每件事情都跟別人有關係。

很簡單的一問:每個壞學生都是因為自己愛學壞嗎?學校裡面的老師、教官、訓導人員......,要多機車、多人渣、多惡劣的我都看過,明明眼前只是一個毫無社會資源、經歷、膽識的年輕人,可是卻總愛拿著這些年輕人所犯的一堆小毛病,盡情的張牙舞爪逞兇,我覺得這才是我們的學校常態。

可是這個「醜態」有多少人在意?沒幾個人吧!因為有能力在意的人通常會相信「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的小孩身上」,沒能力的都會傻傻的以為「所有的錯都是自己的」。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我們這個社會的運作方式與真相,就是如此。

就好像流氓一樣。如果警察肯盡責,流氓今天不會有生存的空間,那些帶壞小弟的大尾早就通通被抓進監牢裡關,那些無辜的地攤小老百姓不需要乖乖的交保護費,那些政客商人也不用擔心有人打亂市場秩序。

當然!不能說有流氓存在就要警察扛起全責,可是今天流氓跟警察「互動」的過程中,警察出了意外並不代表流氓的責任會加大。

因為這就是流氓!誰知道眼前的這個流氓有沒有槍?有沒有帶武器?有沒有準備跟人拼命的打算?......暴力、貪婪、與死亡,這就是流氓的人生,並不會因為眼前的是警察而有差異,特別是這個警察今天出現在他面前,不找他麻煩就不錯了,還肯定不會提供任何實質幫助。今天如果是流氓打死流氓,可能還有人在看新聞的時候叫好,而且這個人可能是個老師或教官,而且曾經在學校生涯中害學生對學校心生恐懼、進一步翹課、然後不小心誤交匪類、最終成為流氓,但是這個人一律不管,他只知道死掉的是一個會對自己「平靜生活」造成威脅的「敗類」;可是今天如果遭殃的是個警察呢?一個拿鐵飯碗的制服公僕?這人大概就哭悲個半天,因為他有很多學生大學畢業後,可能聽了自己的意見後,準備插考警大。



我想說的是.......人命的價值不會因為身分而有差異。偏偏今天大家的問題不是在於貶低了某人的生命價值,就是過度崇揚了某些人的生命價值。而且貶低和崇揚的方式跟角度還很畸形。

就拿垃圾『王』的文章來看吧!......奇怪,怎麼都不能正確轉址,算了......垃圾文可看可不看,錯就錯吧!反正也姓王。



為何兩任政府都不願意執行死刑?有去比較理由嗎?這種應該專文專論的東西,拿來這種完全悲情訴求的文章發揮,是不是有煽動閱讀者認同的嫌疑?(咦!誤轉址的那篇文章中,也跟垃圾『王』的文章一樣有提到執行死刑耶!?)

到底什麼是正義?難道是你垃圾王一個人講了算嗎?(咦!誤轉址的那篇文章中,也跟垃圾『王』的文章一樣有提到正義耶!?)

殺人者死,這就是你垃圾王眼中的正義嗎?(咦!誤轉址的那篇文章中,也跟垃圾『王』的文章一樣有提到類似殺人者死的概念耶!?)

貫穿整篇文章的邏輯思維,只有一堆狗屁不通的邏輯,把許多風馬牛不相集、或是不該隨便開口闊談的事件用扭曲的觀點當例證,難道這就是你垃圾王身為一個成功人仕的行事風格嗎?(咦!誤轉址的那篇文章中,也跟垃圾『王』的文章一樣邏輯狗屁不通耶!?)





我無意假清高,雖然這樣看來,我的觀點還真的很自以為清高,可是不代表我沒有資格反駁庸俗的論點,何況是像垃圾王的一般庸俗。



到底人權是什麼?不是法律或政治上的權力,人權是一種關乎生命本質的抽象概念。

垃圾王的文章中,基本上就已經把流氓的生命價值給抹煞掉了。也許有人要叫好,那請問那些叫好的人:今天如果流氓因為火拼以外的理由送進醫院,醫院是不是要拒收?健保是不是要拒絕負責?

再請問:如果警察因為非勤務的理由發生意外而就醫,他的治療優先性,是不是要無上限的排擠其他前面的人?

同時思考一下這兩個問題,比較一下自己的答案,大家就會知道什麼才是人權的根本了。

「流氓死一死算了,通通去火拼殺光彼此吧!」這種話基本上都是情緒性發言,都是一種社會的負面教育過程中學會的處理方式。

至於人道是什麼?......唉!不要寫像垃圾王寫的那種文、不要講垃圾王講的那種話,看到有人犯錯都能夠權方面公正客觀的判斷這個人犯的錯,而不是用自私、自利、草率、事不關己就隨意下定論的心態發表自己的意見,這就是人道。

1 則留言:

666 提到...

很多人學佛學了半天,

依然迴避萬物生而平等這個佛理個根本,

人要到什麼時候才能體悟那個為了婆羅門的兔子呢?